[二三事之一]
世界盃完結,連夜追看球賽的球迷終於有覺好瞓。六十四場波,我只看了兩三場分組賽。自己早已不再追看球賽,即使是世界盃,也沒有捱足九十分鐘看罷完場的能耐。原因是不喜失卻個人藝術的足球。那些年,就算你有多不懂足球,講起巴西,你都會知誰是朗拿度、李華度、卡路士等等等等,一班街坊圍在電器舖前的電視追看球賽,唔識波都會覺得好波。況且,一項運動賽事若染指賭博太過,好睇極有限。劍指大戶莊家操控一切、「盤無假盤,球皆假球」的真憑實據,我是沒有,只是憑個人多年賭球「經驗」,認為足球不會是純技術競技的 fair play。
[二三事之二]
零六年世界盃,那年我在狗會(馬會戲稱)開了一個投注戶口。自此對賭球結下情緣。晃眼快十年,覺得不爽的是,當年同行的一位戰友,「劫狗濟貧」不成,今日反而浮沉賭海,無法抽身。別說生也有涯,賭海無涯,實情是沒有嚴守紀律,做甚麼都不成。願他早日回復自由身。
[二三事之三]
自中學起,踢球依然是我最喜愛的團體運動。早前跟球友落場較技,一位阿叔贈言:球控在腳下,別只管冒進。一記棒喝,頓覺正是性格寫照:急於求成,只爭朝夕。性格可以改變?不以為然。倒是逐漸覺得立身處世,應找取一個符合性格的位置司職,努力做到「我比別人更認真」。球場上,球友曾問我,打前定打後,我答:中間(笑)。前鋒講求瞬間把握,自問做不到;後衛「安份守己」,又不是我杯茶。中間位置,時而助攻,時而防守,上落之間,這位置對我來說,空間最大,發揮最大。
球場與生活,原來如此相像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